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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216号--关于批准对洱源梅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①鲜梅果用3%至5%的食盐和1%至2%石灰水浸泡12h至青梅转淡黄为止。

  ②横向雕刻人字形或波浪形10道至18道。将经过雕花去核的雕梅饼在清水中浸漂12h,中间更换水3至5次,以雕梅饼略带咸味为宜。

  ③按1:1的比例,一层雕梅饼一层白砂糖铺装入食品容器中,顶口放足一层白砂糖存放3个月,期间头1个月每天添加白砂糖0.5kg至1kg,后2月封存不动,确保糖份渗透一致。

  2. 炖梅加工:

  (1)原料要求:原料为苦梅鲜果,要求单果重≥15g,可食率≥82%。

  (2)加工工艺:

  ①将清洗后的鲜梅果浸入10%至20%的石灰水中浸泡12h左右,捞出梅果用水漂洗干净。

  ②将梅果放入土罐并添加食盐(15%)、砂糖(20%)配料,加水至梅果恰被浸没,加盖盖好。

  ③将罐置于炖房,罐周围用锯末等燃料围住,点着燃料,以微火续炖,火力先强后弱。此过程须适时检查火势和罐中的水量,并添加燃料,保持微火不灭、罐水不干,直至梅肉、梅核全部变黑(一般30天至50天)。

  ④熄火,将炖制好的炖梅在室温下自然冷却、存放。

  3. 苏裹梅加工。

  (1)原料要求:原料为盐梅鲜果,要求单果重≥15g,可食率≥82%。

  (2)加工工艺:

  ①将梅果以2%的石灰水浸泡2h至3h进行消毒,捞出梅果并用清水漂洗干净。

  ②将紫苏叶清洗干净。

  方法一:选择1至2个鲜梅果,放上1至2粒花椒和少许白砂糖,用紫苏叶包裹后放入罐中,顶部加装白砂糖和蜂蜜直至罐满,封严罐口,进行糖化。存放2个月以上,待糖与配料全部浸入果肉中即可。

  方法二:将梅果与30%至50%的白砂糖和适量的紫苏叶、梅果、花椒等一起混装入罐中,顶部加装蜂蜜直至罐满,封严罐口,进行糖化2至3个月。

  4. 脆梅加工:

  (1)原料要求:原料为照水梅或盐梅鲜果,要求单果重≥15g,可食率≥82%。

  (2)加工工艺:

  ①鲜梅果进行保鲜处理后用清水漂洗3次,用刺孔机在梅果上打孔,孔深达果核。

  ②将刺孔后的梅果与白砂糖按10:1的比例拌匀放入容器,待白砂糖溶解后每2d检查一次,适量添加白砂糖0.5kg至1kg,并上下翻动,使糖液均匀,青梅呈饱和状态,存放1至2个月。

  5. 话梅加工:

  (1)原料要求: 原料为盐梅、照水梅、双套梅鲜果,要求单果重≥10g,可食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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