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Ⅰ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
(二)在Ⅱ级或者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并记录检验结果;
(三)依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但不得出具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第十四条 Ⅱ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
(二)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
(三)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检验结果;
(四)编写和签署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五)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第十五条 Ⅲ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
(二)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定检验结果;
(三)编制特殊的无损检验工艺;
(四)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
(五)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六条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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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的检验方法 │ 技术 │ 无损检验专业 │ 理工科 │ 高中、中专 │ 初中 │
│ │ 等级 │ 大专以上 │ 大专以上 │ 或者相当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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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线检验(RT) │ Ⅰ │ 三个月 │ 六个月 │ 一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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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声检验(UT) │ Ⅱ │ 六个月 │ 一年 │ 二年 │ 八年 │
│ 涡流检验(ET) ├───┼───────┼──────┼───────┼────┤
│ 泄漏检验(LT) │ Ⅲ │ 四年 │ 五年 │ 八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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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渗透检验(PT) │ Ⅰ │ 一个月 │ 三个月 │ 六个月 │ 三年 │
│ ├───┼───────┼──────┼───────┼────┤
│ 磁粉检验(MT) │ Ⅱ │ 三个月 │ 六个月 │ 一年 │ 八年 │
│ ├───┼───────┼──────┼───────┼────┤
│ 目视检验(VT) │ Ⅲ │ 四年 │ 五年 │ 八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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