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大众汽车香港销售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批复
(商合批〔2007〕1079号)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关于申请修改“大众汽车香港销售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请示》(国机资〔2007〕67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在香港投资设立的“大众汽车香港销售公司”名称变更为“大众汽车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销售和服务”。
二、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