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4.2 安全评价
  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4.2.2 划分评价单元
  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5 前期准备

  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

  6.1 建设项目概况
  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