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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条财司关于受理2008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研究开发规划(仅限2007年度未进行专项资金申报的转制院所填报);
  (2)2008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申请书;
  同时,作为提交该申请书必须的附件材料,各申报单位在进行任务申报时,必须提交任务研究所涉及主要关键技术的国内外查新报告。
  (3)申报单位2006年度主要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作为附件分别按要求附在《研发规划》和《资金申请书》之后提交)。
  2.网上申报材料包括:
  (1)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研究开发规划(仅限2007年度未进行专项资金申报的转制院所填报);
  (2)2008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申请书。
  (四)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一式六份分别使用9号信封封装后报送(《研发规划》和《资金申请书》须分别打印、装订)。不论资金申请是否得到资助,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网上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步骤:
  1.进入申报主页:http://www.most.gov.cn/kyysjj/index.htm
  2.进入“2008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申报”并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申报注册程序:点击“注册申报账号”进入申报注册程序,根据网页要求输入申报识别码、单位名称、单位代码、资金任务名称并自行设置申报口令;看到“账号已成功建立”后,表明申报注册成功,可以进入申报或查询打印程序。为便于今后查询修改和保证申报资料的安全,请务必保存好注册信息。
  (三)进入申报、查询程序:进入申报网页后,点击“资金申报、管理”,进入资金申报及查询网页。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资金任务信息,必须与申报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一致,然后点击“发送”,经系统验证后,可以根据需要进入“申报编辑”或“查询打印”程序,进行申报、修改、查询、打印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如实填报单位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等。如申报工作完成后单位信息发生变化,请在2008年网上查询立项情况时予以改正,并同时以公文形式报送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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