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7]7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7年11月,全国抗震办主任座谈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交流了经验,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对明年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要求。现将《2007年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2007年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7年11月7日至9日,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建设部质安司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抗震办公室主任、设计处长,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工业大学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建设部质安司曾少华副司长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 2008 年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新疆、四川、江苏、江西、云南、吉林、等省(区)抗震办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做了经验交流。会议学习了《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法规文件内容摘要》。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的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国务院领导和部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自去年全国抗震办主任座谈会以来,建设系统不断完善抗震防灾法规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抗震防灾工作,积极推动工程抗震科学研究,深化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认真做好农村民居抗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抗震防灾工作布局进一步完善。2007年,建设部出台了《关于
加强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统筹考虑抗震与防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和相关措施。二是抗震防灾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各地进一步深化完善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建立了涉及建设领域自然灾害信息上报制度。三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加强。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一年多来,受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或参与了49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针对新形势,修订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增加了大跨空间结构超限审查这一重要内容。四是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作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新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云南、江苏等地的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建设系统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工程抗震防灾科学研究迈开新的步伐。建设部成立了全国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专家委员会,支持召开了“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学术研讨会”和“第七届全国地震工程学术研讨会”。开展了大城市群综合防灾对策研究,完成了《村庄和集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