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488号)
胡杨俊、叶水荣、高瑞英、武高路:
你们提交的浙江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浙江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胡杨俊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高瑞英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叶水荣出资75万元,出资比例为15%;武高路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杭州市长生路58号西湖国贸中心433房。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