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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江西银监局:
  你局《关于筹建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赣银监宇[2004]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
  二、同意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方案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局应督促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江西广丰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完成并经你局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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