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干预是结束战乱实现和平的有效手段
对许多中国人还很陌生的利比里亚共和国,是一个在1847年由美国解放了的黑奴移民创建的国家。至今,在这个国家的国徽上还印着解放了的黑奴们在建国时的理想:“热爱自由使我们来到这里”。1989年,利比里亚发生由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领导的利比里亚全国爱国阵线发动的政变。泰勒的部队杀死了当年同样是靠政变上台的总统多伊。从此,这个国家进入长达14年的军阀混战时期,法律制度完全崩溃,种族冲突持续不断,敌对各派大开杀戒,到处是血腥杀戮,数10万人生灵涂炭。
内战在1996年曾一度宣告结束。1997年,在联合国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的监督下,军阀泰勒竟以绝对压倒多数击败对手埃伦·约翰逊-瑟利夫(Ellen Johnson-Sirleaf)等,当选为总统。这一选举结果说明,只靠选举并不能建立民主及恢复和平。如果人民依然生活在专制暴政的淫威之下,即使有国际监督的选举也不足以铲除暴君,实现和平。选举之后,泰勒的部队与反叛力量的混战又持续了6年之久。到2003年,泰勒与两支反叛力量各自占据的国土面积形成“三分天下”,出现难解难分的对峙局面。
此时,国际社会对利比里亚局势的干预骤然升级。2003年3月,联合国主导的塞拉利昂特别法院正式起诉尚在台上的利比里亚总统泰勒,指控他犯下了反人类罪等严重罪行。2003年7月,美国总统布什公开要求泰勒下台并离开利比里亚。尼日利亚表示可接受泰勒,并率领由美国援助的西非经济共同体联军进入利比里亚。同时,载有2300多名海军陆战队队员的美国特混舰队逼近利比里亚海岸展示武力。外强中干的泰勒执政集团顿时分崩离析。2003年8月11日,泰勒被迫下台,流亡到尼日利亚。2003年8月18日,利比里亚冲突各方签署全面和平协议,内战结束,并成立过渡政府。随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向利比里亚派出包括多国维和部队在内的庞大的联利特派团,主持展开维和行动。
几年来,利比里亚局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逐步稳定,十多万武装人员被解除武装,三十多万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民众回到家园并获得安置。利比里亚与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关系迅速正常化,并在2003年与中国恢复了在泰勒上台后中止的外交关系。2005年10月,利比里亚举行内战后首次总统和议会选举,埃伦·约翰逊-瑟利夫当选总统,成立了新政府。在联合国和各国援助下,利比里亚进入恢复重建时期。新政府在发展与美国的特殊合作的同时,也与中国建立了友好的关系。2006年,约翰逊-瑟利夫总统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7年,中国主席胡锦涛访问利比里亚。[4]
利比里亚过去20年的历史表明,传统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在当今世界正在面临有力的挑战。所谓“主权高于人权”和“人权高于主权”之争,不可能有统一的答案。这类问题的答案,归根结底,取决于谁的“主权”与什么“人权”发生了冲突。在国际法上,一国的主权并不是该国的统治者可以在其国内为所欲为的权力。从国际刑法的角度来看,一国政府在“行使主权”的时候如果犯下了国际刑法上规定的犯罪,即使其行为完全发生在国内,国际社会也有权进行干预。对于某些实行军阀专制、践踏国际人权、深陷冲突战乱而根本不能自拔的国家,国际社会为维护世界和平及制止国际犯罪,经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及合法授权,进行团结一致的强有力的适当的干预、不仅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可以对迅速结束其国内血腥战乱、拯救其人民于水火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过去十几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国际刑法的发展,为这类国际于预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当然,国际干预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既定目标。在国际维和实践的历史上,国际干预尤其是单纯的军事干预失败的先例不少。但是,利比里亚长达14年的混战局面之所以在2003年以来发生根本转变,无疑正是因为来自联合国、西非经济共同体和美国等外界力量协调一致的有力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