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鲁:当然,先生存而后谋发展嘛,传统的业务当然要继续做。高端的业务,中国顶端的所都在做,包括金杜、大成和中银。这是盈科走向顶端律师事务所的必由之路,只是模式有所不同而已。金杜有14个分所,是一步一步铺开的,规模与业务相同步,所以相当稳健。大成所在以挂靠的方式并购分所,在2009年底完成布点,现在文化冲突十分厉害。而盈科是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迅速遍布世界,然后再逐步引入各领域的专业团队。盈科的投资方单一,并且实力雄厚,支持网点的迅速铺开,专业团队的引入以及战略性地营销律所的品牌。比如,我们金牙大状律师团队进入盈科后,我们的目标是大型企业和政府的法律风险管理,但是每年通过金大牙大状律师网过来的案件很多,费用超过300万,我们当然不会放弃这部分业务了。案源是维系团队运作的基础,在这基础上,我们再开拓高端的业务,实现从传统业务到高端业务的转型。
邵律师:全国100强世界500强可能数量很有限,首先传统的业务肯定是要做的,首先要满足温饱。其实一家大型的公司,将业务分拆给几家律师事务所做,也是很正常的。据我所知比如说青岛的冰地(同音),冰地的劳动事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来负责,但是它知识产权事务由清泰律师事务所来负责。每个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都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企业通过分拆自己的法律事务,可以得到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后,有限的企业并不代表可供挖掘的价值也是有限的。正如王律师所说,法律风险管理也是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新的市场。我们以全新的概念,通过增值服务,确确实实可以挖掘企业不同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
提问:王律师,法律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前沿性课题,而且潜在市场很大,很诱人。一个法律风险管理项目需要很多专业律师,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然而,每一位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方向,尤其是资深律师,已经从事某个领域很多年了,他怎么可能从传统的业务中抽身参与一个项目?会不会把以前的业务也丢掉?
王思鲁:没错,一个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确实需要很多专业律师的参与。比如说大成所组建了一个25人的律师团队介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里面每一个人都是资深律师,有的甚至在某个领域从事了20多年。但是,他们这种团队只因为某个项目而临时组建的团队,阵容豪华,但成本太高,而团队运作的效率也是值得怀疑的。一个紧密型的法律风险管理团队,在介入之前就应该组建好了。而一个成功的律师团队,关键在于统帅。统帅是否有足够的经费长期养活一个团队?是否可以让成员更多地参与到实战中,培养他们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以及合作精神?是否可以让每一个成员配合团队的发展战略?从某种程度上说,律师团队是培养出来的,而不是临时组建的。比如我们的律师团队从事某一个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我只需负责统筹性的工作,把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流程就可以了,具体的工作是专业律师的事情。因此,我还有精力维系我的传统业务,如果我的团队人手不足,我可以介绍给所里的其他人做,抽取一部分提成。这样一来,做的事情少了,赚的钱反而更多。
你刚才说世界500强、中国100的公司太少,其实不在于公司的多少,而在于你能挖掘什么样的业务,你能提供什么样的业务。比如说我在其它地方开讲座时,有人反驳我,说中央企业的法律顾问费才2万/年。我就直接跟他说,给你是2万元,给我是2000万。为什么会这样?其实,每个国企或者大型企业,法律费用支出都有预算的。比如,今年的预算3000万,但实际只花了2000万,那么明年很有可能预算就减少到2000万了。那么,这个部门必须争取消费掉这3000万,才能保住明年的预算额。传统的法律顾问费都是人所皆知的,人家当然不可能多给你。但法律风险管理则不同,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法律服务,而且中国移动、中石油都已经花了巨资去构建他们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了,别的央企还不蠢蠢欲动?
提问:王律师,我有三个问题想跟你沟通一下。第一,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广东省的律师,您对山东省律师行业的总体印象是什么?第二,盈科所举办了一系列的法律大讲堂,吸引了不少人才加盟盈科,那么我们来到盈科之后,盈科所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了吗?第三,除了盈科立案审批系统和分配机,还有盈科体系的互动外,总部对分所还有什么样的支持?
王思鲁:我觉得你三个问题应该由邵律师来回答比较合适一点吧。
提问:我们见到的机会很多,既然听有机会来了,就想您回答。
王思鲁:我不是盈科的管理者,不参与盈科的管理,我加入盈科是为了做业务的。我可以谈谈对山东律师行业的印象,后面关于盈科体系的问题,还是由邵律师回答比较好。
在我来青岛之前,盈科的同事跟我说青岛的律师比较保守。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不保守。我本来想联系青岛的大律师栾少湖,可惜没他的联系方式,他对我可能印象很深。因为他的网站引用了我的两句金玉良言。一句关于是律师的三重境界。另一句关于律师为失落着雪中送炭,使创业者防患未然,让成功者锦上添花。栾少湖律师比较早就研究法律风险管理了,北京国资委2008年5月编制的内部学习资料,编进了我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一大研究成果《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中国进程》,当时路伟所的主任吕立山和德衡所的主任栾少湖的大名都在里面。
山东省国资委两年前已经出了一本书《驾驭风险》,就是谈法律风险管理的。现在,琴岛所已经介入国资委的法律风险管理项目了。青岛在这方面走得比广东还要远,我觉得山东人思维还是比较超前的。
好吧,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