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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

  但酒会不会有些益处呢?柏拉图说还是有的,首先,人天生而具有恐惧感,因恐 惧而使人没有自信,而酒正好是消除人恐惧感最好的饮料,“当一个人饮酒的时候, 他立刻显得比饮酒前更加愉快” 其次,饮酒可以使人处于放松的状态,放松的时候 可以展现他的本性,因此我们可以对人类的弱点进行了解,我们可以洞察人的自然本 性。如果管理得当,饮酒还是可以带来益处的;而且,如果管理得当,每个人都可以 象一个绅士那样饮酒。当一个人饮酒变得开心、自信,或过于不怕羞耻,或不愿意说 话,或不愿意保持安静,或不愿意唱歌,“那么立法者的工作就是要在适当的时候制 定饮酒的法律,使这个人乐意改正他的行为方式” 。这里,柏拉图提出了他对饮酒 的法律方案:第一,18岁以下的少年完全禁止饮酒,因为他们有暴力倾向,心里已经 有火,我们不能够在火上加油;第二,30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适度饮酒,但不得醉酒 ;第三,30岁的时候,可以尽情喝酒,祈求众神的保护;第四,当我们老了的时候, 我们则应该多饮酒,因为酒可以消除老年人急躁的情绪,它是狄俄尼索斯 “赐给我 们的、使我们重新年轻起来的礼物” 。 
  饮酒的法律就是让头脑清醒的人控制头脑不清醒的人,由此,柏拉图认为迦太基 对饮酒的控制是最为理想的:军人和奴隶不能够饮酒,工作期间的舵手和陪审团不许 饮酒,执行职务期间的地方官员和参议员不得饮酒。如此规矩的饮酒方式,酒就不再 那么可怕了,“饮酒者的灵魂就象火里的铁,热了起来,变得越来越年轻、温柔”, 酒“这件礼物意在成为一种药物,使灵魂中产生崇敬,身体中产生健康和力量”。 接着,柏拉图更进一步,因为酒与葡萄种植联系在一起,而种植葡萄又是一个国家农 业法和食品法律的一部分,由节制饮酒上升到对酿酒数量的限制,最后归结为对农业 的管理。如此这般,一个国家的法律就建立了起来。 
  《法律篇》与柏拉图其他著作的不同之处也许在于,他不再仅仅以戏剧的手法来 展开他的理论,而是面对现实设计出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在他看来,早期的人 类生活在大山和丘陵里,后由山丘迁居到平原,那个时候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也 许他们觉得不需要立法者,并且在那个年代,法律还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只有 长期形成的习惯和生活规范。当一个家长拥有了权力的时候,于是就有近似于王权的 东西;当几个家庭联合的时候,就有了自己法律的更大的联合体,这就是法律的起源 。统治者的任务就是对国家的一个有序的管理,管理的方式便是制定法律,一个好的 立法者只着眼于“美德” ,他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着眼于三件事:“他为之立法城 邦的自由、团结和智慧” 。统治者是“法律的仆人”,“如果法律是政府的主人并 且政府是它的奴仆,那么形势就充满了希望,人们能够享受众神赐给城市的一切好处 ”。 对臣民而言,如果他服从法律,他将避免法律的惩罚,如果他蔑视法律,他就 受到双倍的惩罚,“第一是出于众神之手,第二是来自法律” ,甚至得出了这样的 结论:“人们必须为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并在生活中遵守它们,否则他们会无异于最 野蛮的野兽。”  
  从法律的神圣性,到法律的性质,再到法律形成,最后到法律的尊严,柏拉图给 我们展现了他对法律的理解。至于法律的地位,他并没有忘却他的《理想国》里提出 、且终身铭记在心的智慧的统治。他说,由于神的仁慈,人生而具有自然的禀赋,自 然禀赋的施展,他就不需要有法律来控制,知识是任何法律和规则不能够超越的,因 为法律个规则体现着一般的原则,不能够适用于每个案件。理性是真实的并有着天然 的自由,有着普遍的力量,它应该位于万物之上,“但在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任何地 方都找不到,有的只是随处可见的暗示罢了。这就是我们必须选择第二种替代品,即 法律和规则”。 这就是柏拉图著名的“次善法律统治”观点的由来,也就是说,他 终其一生所追求的乃是知识、美德和理性的统治,如果我们求之不得,那么我们只能 够退而求其次,寻求体现着神之智慧的、第二等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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