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对韦伯的误解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韦伯用“近代资本主义精神”对“资本主义精神”进行了语义置换,而其他人却依然根据通识性语义来理解“资本主义精神”,认为这一精神应当跨越了资本主义存在的所有历史阶段,甚至认为是先有资本主义精神,而后才有了资本主义。因韦伯的这一重大语义置换而产生的不必要的误解,凸现出对于一个概念的语义界定应当充分尊重通识性语义环境(或者说前提)的重要性。而对韦伯的误解,也不能不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韦伯自己所造成的。
(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层次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实际上可以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注:为避免语义的紊乱,以下将用“近代资本主义精神”来明指韦伯笔下的“资本主义精神”):
1)在韦伯看来,“近代资本主义精神”所具有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以获利为至善,赋有一种伦理的色彩(韦伯用富兰克林作为这种伦理的代表人物)。这种伦理精神是资本主义所特有。韦伯并不认为“纯粹的获利”就是资本主义精神,韦伯指出在所有社会中(包括中国、印度和伊斯兰国家),获利的贪婪都普遍存在,但是以获利为至善却未曾出现过。所以韦伯认为,前者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精神”,而后者只是“前资本主义精神”。
2)韦伯所关注的第二个层面的问题,便是新教伦理和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关系。新教伦理是如何成为近代资本主义精神的来源的?
3)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说的“新教伦理”,并不是指路德所提倡的,而是加尔文派的教义。新教革命本是由路德在德国的维登堡发动,但是实际上在新教的传播中,后起的加尔文教派却远比路德宗扩展得更为广泛。韦伯所关注的第三个层面的问题,便是为什么加尔文的教义会成为新教伦理的主流伦理?
(三)路德和加尔文的教义异同
路德的教义的提出,是以当时盛行的罗马教廷的赎罪券交易为背景。按照罗马教廷对教义的解释,人的罪是可以靠各种行为进行“补赎”的——这种行为之一便是购买经过教皇或者圣徒祝福过的赎罪券,只要愿意出钱,人们可以为自己赎罪,也可以为别人赎罪。实际上,这是一种纯粹的出于经济目的的销售活动,而罗马教廷的荒唐在促销赎罪券中达到了极点,教皇西克斯四世(Sictuv IV,1471-1484在位)甚至在1476年应许购买赎罪券的人可以立即释放在炼狱中的灵魂。于是那些促销赎罪券的人这样劝说那些信众们花钱救赎他们在炼狱中受苦的死去的父母和亲人:“你能释放他们,因为钱币叮当一声落银库,灵魂立即出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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